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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到户寻求房产建筑业支持
2007-03-21 10:39:07  作者:djp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0  文字大小:【】【】【】 评分等级:0

在FTTH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一个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就是“开通率(Take Rate)”,也称为“渗透率(Penetration Rate)”。而这个问题在目前我国的FTTH建设中,基本上还没有得到关注。覆盖的用户数,是网络投入的规模。而用户开通数,才是网络运营收益的基数。从目前国外FTTH建设情况来看,网络的平均开通率为24%。运营商或厂家在计算投资回报中每户平均成本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开通率。

  这个问题对PON来讲,尤其严重。一个PON网络覆盖下去,无论是否安装用户终端,机房端的成本都不能按理想的1∶32或者1∶64分摊下去,而是要考虑分摊之后再乘以4。因为在网络建设时,必须按每个用户都覆盖投入,而实际能产生运营收入的,平均只有1/4,那至少机房端设备和网络成本在计算投资回报时,必须按每户成本的4倍来计算。目前国内一些低成本的EPON产品,已经可以做到全线平均每户2000元人民币,其中用户端设备1000元,机房端设备和网络成本1000元。但如果考虑开通率的问题,则机房端设备和网络在计算投资回报时,必须按4000元计算,每户的平均计算成本又回到了5000元人民币,这对于运营商和厂家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绝对无法解决的,将PON的光纤网络与PON的系统分离出来考虑,就可以解决开通率对PON端点用户成本的影响。

  DSL发展历程值得借鉴

  DSL是目前宽带接入应用最广的一种,中国的DSL用户数位居世界第一,达到近4000万,DSL加Cable Modem的宽带用户已经达到9000万以上,而且仍然在迅速增长之中。业界普遍认为DSL是FTTH最大的竞争对手,甚至是“克星”。但不管是从DSL本身及其发展趋势来讲,还是从FTTH与DLS相生相克的关系来说,DSL都不应该被称为FTTH的“天敌”。其原因在于:

  第一,DSL的发展模式对FTTH的发展有借鉴意义。DSL其技术发展之快及生命周期之长完全出乎人们的预料。主要是因为市场需求强烈,没有其他适用技术;设备互通性好,成本迅速下降;运营商推广没有政策约束,商业模式清晰。而这些,也正是目前中国FTTH发展过程中所不具备,需要通过努力去发掘、去创造的。

  第二,DSL开发出了用户的带宽需求。正是DSL以低廉的价格打开了用户的宽带需求市场,培养了用户的宽带消费习惯,推动了宽带的应用,为FTTH的引入铺平了道路。韩国FTTH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第三,“光进铜退”战略。电信运营商提出的“光进铜退”战略,实际上就是将DSL网络和用户逐渐转化为FTTH网络和用户的战略。它的实施分为两个步骤:FTTC/FTTB+xDSL和FTTH。其中依然离不开DSL对FTTH由远到近,向最后100米的引入。

  作为接入网的另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目前以传统同轴电缆网络向HFC平移和双向改造为主,其发展格局,也是光网络节点向“最后100米”逐渐推进。

  网络建设与运营要严格区分

  三网合一与三重运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三网合一讲的是网络建设,三重运营讲的是网络运营。从节约资源,避免网络重复建设的角度,三网合一应该是国家一贯鼓励的网络建设方式。目前政策所不允许的,是三重运营。

  我一直强调在中国目前的FTTH建设过程中,网络建设与网络运营要明确主体,严格区分。FTTH网络是最理想的三网合一的网络形式,但目前FTTH在中国还不能通过运营收回建设成本,其网络建设,必须像水、电、气、暖一样,作为房屋建筑的基础设施打入建设成本,由用户自己买单,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建设完成。已有建筑改造,也必须由政府资助,以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合作为主体完成FTTH网络建设。建成的FTTH网络作为开放网络平台向所有运营商平等开放(包括广电运营商),在运营环节支付维护管理费用,但不以回收网络建设投资为目标。至少在现阶段不能以此为目标。

  目前电信和广电部门之间互相设置的经营业务屏障,也就是所说的“三重运营”限制政策,对于FTTH网络的建设,实际上是提供了在政策夹缝中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而不是一般想象意义上的阻碍。因为,目前中国FTTH的建设和运营,应当以房地产开发商和驻地网运营商为主,以开放网络、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为运营模式。

  应由房地产商主导网络建设

  中国国家标准《光纤到户(FTTH)体系机构和总体要求》中对于“FTTH在整个网络中的位置”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可以将网络分为3部分:核心网、城域/本地网、接入网和用户驻地网(可选)。用户驻地网是位于接入网与终端用户之间的网络,通常不在网络运营商的管理和维护范围内。FTTH可应用于接入网,也可以应用于用户驻地网,或者同时跨越两个网络。”

  信息产业部推出的这个标准是从运营的角度定义FTTH网络,而运营商的业务和投资只能到本地网的边界,做到驻地网之内是得不到保护的,因为驻地网是属于用户所有的。因此让运营商投资驻地网部分的FTTH建设,就要考虑投资如何得到保护、如何回收的问题。目前在中国,FTTH通过运营收回投资还无法实现,这样运营商们就会犹豫观望,不愿意大规模地投资FTTH网络。此外,很多人认为光纤到户是先有业务再有网络,现在运营商对光纤到户积极性不高是因为业务需求不足造成的,但我认为应该先把网络建设好,业务才可能逐渐产生。业务是次生的,没有网络永远谈不上运营。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FTTH的建设,运营商难以成为主导力量。

  我认为应该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由广大用户买单。20年前,装一部电话要1万元初装费,等6个月,那时候1万元差不多等于现在10万元,其收费的高昂是现在难以想象的,但就是这种收费把中国电信这张网络打造成全世界最先进的网络。我们现在也该为未来几代人投资一张最先进的FTTH网络。这个工作,必须也只能以房地产开发商为主体来进行。

  此外,政府的引导作用也非常重要。政府的政策不出台,开发商的积极性就上不来,这样网络建设永远只能是一条腿走路。政府的作用在于导向,建设部应该出台一个房屋建设FTTH的系列标准,或者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以弥补信息产业部标准的不足,房地产开发商才会有积极性。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19005.com/gscp/2007/0321/content_12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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