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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对社会信息格局的影响分析
手机不仅对原有社会的生产关系、资本和技术等重新分配,也涉及对原有传播格局的重构及社会话语权力的争夺。手机的普及和应用导致传播形态和传播格局发生一系列变化,这使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进入思考与传播的系统中,进而削弱了大众传媒工具的传播垄断地位;同时,信息获取上的进一步均衡化,不仅有可能带来阅读与思考的平等,也有可能带来写作和表达的平等。 在现代传播学里,媒介可以用来指代传播方式(如印刷媒介,电视媒介),但更经常的则是指涉传播信息的物质实体及与之相应的媒介组织。从这个观点出发,手机就是媒介的一种。因此,在传播学范畴内,我们将手机定义为有意识的,或专业化的传播者,以多媒体为表现手段,向特定的或数量众多的对象大规模传播信息的电子媒介。 手机作为信息工具身份的兴起和普及,有可能改善和重组社会阶层的分布。而手机造成的“去中心化”传播格局,使权力相对影响降低,原本可能被常规的大众媒介过滤和控制的信息得以在人际传播网络中找到扩散的途径。与此相应,国家政策、传媒格局和传播理念需要有相应的变化与调整。 一、从因特网到手机:数字鸿沟的影响及趋势分析 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又称为信息鸿沟(Information Gap),用于说明人们对信息传播技术在采纳和使用上存在的差距。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衡量技术对信息接受与影响的标准不仅局限于因特网,还应当包括其他信息传播技术。全球第一大广告集团Omnicom旗下BBDO广告公司2005年6月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今人们可以不要电视机,但是不能没有手机或计算机。作为排名前两位的信息产品,手机和以计算机为终端的因特网将对信息传播与信息获取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否可能减少数字鸿沟的负面效应?笔者拟以阿奎特(T.J.Arquette)的三维度框架,并借鉴“知沟”假说的各项标准,衡量因特网与手机可能造成的信息获取与信息接受改变。 1.信息传播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与因特网相比,手机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沟通的移动化和便捷性,这使得出现年代相近的情况下,手机的普及速度远远超过了因特网。 (1)网络覆盖率。目前,中国移动的全球通网络是世界上网络规模和覆盖范围最大的移动通信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98%以上的县(市),而且与世界五大洲141个国家和地区的220个移动通信运营商开通了国际漫游。 (2)信息终端普及率。中国网民总数的快速增长被世界所瞩目,但1.32亿网民在将近13亿的总人口中仅占10%。同样截至2006年11月,中国的手机用户总量超过4.55亿户,近4倍于网民人数,用户总量位居世界第一,平均每月新增手机用户近500万户,特别是国内许多发达地区以及大中城市的移动电话普及率已经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3)信息涵盖内容。就目前所能提供的手机多媒体服务而言,基本信息的需求理论上是可以满足的;手机电视、手机报纸的出现,也使手机与传统媒介信息资源共享已不是问题。 (4)信息资费。相比起来,手机的资费便宜多了。就目前开通的手机彩信多媒体服务资费,其实也不算高。解放日报携手上海移动于2006年春节前推出的i-news手机报彩信服务,包月定价为3元,平均每天花0.1元,就能够接收5条以上的新闻信息,定制服务首月免费。 2.信息传播技术的拥有 着眼于个体对各种信息技术设施的拥有或可使用情况,手机的用户群体涵盖了各行各业的男女老少,不仅包括众多的学生族手机用户,也囊括了其他年龄层的用户。 3.信息传播技术的使用 (1)信息传播载体。语言是手机传输信息的基本载体,只要是正常的人都可以进入多媒体世界,这为手机的信息传播与文化活动增大了选择余地。 (2)传播技能上。手机的操作与普通电话相似,使用它们不需要特殊的训练。手机没有技术和软件费用的局限。 4.因特网与手机对数字鸿沟的影响 我们通过上述对照,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新媒介技术与社会制度、经济结构之间承担着互动性的角色。 (2)仅仅扩大信息的数量和范围,对缩小“数字鸿沟”而言是不够的。 (3)使用起来越简便,甚至不需要任何专门培训就可以操作的手机,无疑大大领先于因特网。 (4)“知沟假说”并不认为随着大众传播信息量的增加,社会各阶层的知识水平实际上都相应得到了提升,只是文化水平高的群体获取知识的速度较快,因而形成两极分化。施拉姆(w.Schramm)曾提出一个个人选择媒介途径的比率公式:报偿的保证÷费力的程度=选择的或然率。传播科技的高度发达不仅需要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充分接触信息的机会,重要的是使信息更易于接受,从而有可能使信息的分配得以均衡。从此观点出发,媒介的推广,特别是手机的普及使知识平民化成为可能。 二、媒介多元化与信息畅通化 1.信息流动与传播控制 现实生活中,大众传媒是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实现国家控制和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文化和娱乐的提供者,因此,大众传媒既是社会信息服务系统,也是重要的社会管理和控制系统。 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与因特网的普及实现了点对面的传播向点对点传播的跨越。然而,网民拥有的只是在国家控制的网络技术空间发表言论的权利,这种权利完全可以用技术手段予以制止。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因特网是基于数字技术背景下的“虚拟空间”,虚拟环境下的传播是匿名的,人们的责任感和伦理观念因此变得淡薄,这使得信息发布和传递过程中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人们更多地将此渠道作为信息资讯参考,并与现实中大众传媒的宣传内容相互参照、对比以得出更加理性化的结论。 手机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传播控制与传播层级的划分。手机信息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人际传播的基础上,其私人化和隐秘性的本质也使得信任度高,传播效率明显;远远胜于传统媒介的延迟信息传输,因而极易扩散,这些优势使手机立足迅捷的传播速度与人际传播的高可信度,在行使大众传播的模式时必然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手机的短信息功能还意味着对传统社会阶层的差别消抹:无论是怎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社会地位,工作背景,都只是作为一串数字的形式出现:换句话说,科技在一定程度上去除了任何个体的原有特征,身处在移动网络中只存在使用不使用手机的区别。 2.媒介共享与社会权力 手机打破了大众传媒的信息垄断,严格的消息源控制,或是媒介对传播内容的控制逐渐转化成不断增长的用户控制。依托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互补,手机将形成起新的传播格局。 (1)多元化媒介环境和信息监督 手机的普及创造了打破信息垄断格局的可能性,信息工具向个人手中转移,手机用户个体的交流空间日益延伸为社会信息交流的公共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传播格局。而如果“去中心化”的个体“众声喧哗”,无疑将侵蚀传统大众媒介的权力基座。这也警示了如果大众传媒与大众社会自我绝缘,最终将难以胜任媒介公共产品所应有的职能。 (2)公民新闻学 手机促进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结合,它不仅意味着利用人际传播来补充和强化大众媒介的传播,也有通过大众传媒来辅助、扩展个人传播,以检验个人传播和大众传播的共同效果。因特网的诞生,打破了“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界限,开启了“双向传播”的新格局。而伴随多媒体的演进与通信网络的完善,手机大大增强了用户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促进了大众传播格局的进一步变革。它不仅让人们关注传统媒介的地位是否已动摇,随此应运而生的“公民新闻学”(citizenjournalism,即社会大众参与制作新闻报道)更改善了公众参与信息传播的技术手段,这些不可避免地涉及对传播格局的变革以及对社会话语权利的争夺。 三、改进公共信息政策与提高媒介素养教育 手机不仅大大拓展了现代人的生存空间,而且不断创造着新的认识需求。在手机引领的交互时代,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因交互而得到改变,进一步促进了传播格局的变迁。传播权的普及有利于公众得到更多更全面且多元化的信息,并能向公众传达自己的意见;更主要的是,它意味着公共信息政策的相应变革。 1.改进传播政策与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应该充分理解并信任媒介,给媒介充分的活动空间,使它依据自己的准则,按照传播规律正常运转;重视新媒介在信息收集与发布方面的独特优势,从观念上确定政府有责任为社会公众实现权利而提供信息,尊重知情权,保持消息畅通和运作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随着传播技术的完善和文化素质的提高,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如果在组织传播、大众传播通道中不能获取,则转向人际传播通道寻求答案。当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政府完全可以既通过大众传媒,也通过新媒介开展危机公关,掌握信息流动规律,把握公众接受信息的心理,尽可能快速、准确和全面地发出自己的声音,树立自己服务公众的形象。 2.树立新闻职业责任感,把握媒介转型与公民参与 传播格局的变化不仅影响到媒介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受众的接受方式,还对传统的传播观念以及媒介理论提供了挑战。因此,必须站在现实社会的立场上对传播格局重新进行思考。 (1)树立新闻职业责任感,保证媒介主导作用 拉斯韦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中提出大众传播具有监视社会环境的功能,即从事传播工作的人,时刻注视环境的变化,持续不断地向社会提供信息,使人们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随着新媒介的兴起,加上外国媒体迫不及待进入中国媒介市场,传统意义上宣传一统天下的方式将逐步被多种传播媒介和形态进一步分割的新格局取代,如何有效地改进并完成使命,传统的大众媒介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2)媒介转型与公民参与 目前,中国媒介体制开始突破僵化的产业规模与行业限制,形成多元的复合型产业结构和风格多样的媒介品类。媒介资讯巨量增长,极大地满足了大众社会的信息需求,从而使媒介更为理想地充任社会公共产品的角色。 为此,媒介需要了解受众心理来适应变化,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功能;同样,受众需要了解媒介的发展趋势,扩大自己的媒介权力,在传播中实现自我。因此,对于媒介自身发展规律和受众心理机制的关注是必要的。新闻业成为全体公众可以广泛接触的社会事务工作。当公众意识到他们可以介入媒介,并在事实上对媒介传播内容有很大发言权时,公众和媒介之间的关系就将重新连接起来。它不仅意味着媒介可信度的提高,同时激励公众更多地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 (3)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以培养人的素质为核心,使人具备正确使用媒介和有效利用媒介的能力,并建立获得正确媒介信息、信息产生的意义和独立判断信息价值的知识结构。信息化社会里,媒介不断在教育儿童和青少年,也在教育社会中每一个成员,认识媒介将成为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 目前,中国从小学到大学基本仍停留在培养传统素质(读写能力)上,对新媒介的教育十分缺乏,遇到信息没有能力自主地质疑和分析。如何使受众在心智上具备穿透媒介所建构的迷障,拥有个人自主能力去分析媒介传播信息内容,加强媒介素养的教育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特别是在当前,法律上,还没有规范和管理手机的具体法规法律;技术上,无法对所有手机的短信内容进行同时同步监控、过滤,做到在必要时进行屏蔽非法有害的信息,这时媒介素养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每一个人都应尽可能学习,高效地接受信息,正确地分析处理信息,负责地传播信息。 人类传播史上,每一种新媒介的应用,都对人类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通过手机进行的对话,构成了一个交互式信息交流平台,营造了一个以媒介为载体连接政府与公民个人之间的公共领域,有效弥合了过去政府领域与公民私人领域之间的鸿沟。这不仅有助于批评平等和学术民主,更有可能使每个人获得言论自由,获得个性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由于手机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互动,任何社会都不会让它放任自流。 作者:刘君 来源:数字通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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