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总工会传来喜讯:溧阳市总工会被评为省工会推进工资协商先进单位。这标志着溧阳市在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上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促进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工资集体协商是以制度形式让企业和职工两个利益主体在充分表达各自利益诉求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到目前为止,溧阳市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建立了工资协商制度。溧阳市总工会有关人员介绍:因为政府的重视和人大、政协的关注,溧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形成了良好的氛围。最近,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还联合发文,促进企业实行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相挂钩。同时还组织对企业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溧了市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始于2001年。几年来,溧阳市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了“建设和谐溧阳,实现富民强市”发展战略目标,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通过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政策引导、培训指导、典型引路等一系列措施,推进溧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顺利实施。全市各系统、镇、区共推选出了130名懂政策、精业务、能主持公道、会协商的人员担任工资协商指导员,对企业双方进行工资协商业务指导,接受政策咨询、培训协商代表,或者受聘请担任企业工资协商代表、协商顾问等。2005年底,溧阳市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工商会谈”制度,通过市总工会与市工商联的定期双方会谈,帮助和指导非公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在这方面做得相当好的企业。今年初,溧阳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获得了“省工会推进工资协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目前,溧阳市根据实际情况,已经把工资协商从单个企业,扩大到区域、行业工资协商,实现了多方位、多领域工资协商。随着工资协商制度的大规模推进,溧阳市企业职工工资总体上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增长。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人均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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